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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 001301尚太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9
2025-04-29 01:2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03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 --- | --- | --- | | 投资者关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 | 系活动类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 别 | □现场参观 | | | | | | 其他(电话会议) | |  | | | 活动参与 | 电话会议 人 122 | | | | | 人员 | | | | | | 上市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龙侠 | | | | | 接待人员 | | | | | | 时间 | 2025 年 4 日 20:00 | 月 | | 28 | | 地点 | 公司北苏总部二楼会议室 | | | | | 形式 | 线上电话会议 | | | | | |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介绍 | | | | | | (一)2025 年第一季度情况 | | | | | |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北苏二期项目陆续投产,订单饱满保证 | | | | | | 了新增产能的充分释放,新增产能快速转化为销售订 ...
尚太科技(0013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
2025-04-28 00: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术语或简称具有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保荐机构声明 |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四、发行人 ...
尚太科技(00130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00:2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中国境内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 号)(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 ...
尚太科技(0013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
2025-04-28 00: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目录 | 1 | | --- | --- | | 保荐机构声明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 |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 |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 8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0 | | 五、保荐机构承诺 | 10 | | 六、本次发行已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 | 11 | |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说明 | 11 | |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0 | | 九、保荐机构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21 | |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21 | |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 21 |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尚太科技(001301)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申报稿)
2025-04-28 00:20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证券代码:0013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募集说明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石 ...
尚太科技(001301)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4-28 00:20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58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
尚太科技(001301) -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2025-04-28 00:2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台 (http://acc 报告编码:浙23AEST 6-1-1 目 曼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财务报表 | 6-17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7 | | (二) 合并利润表 | 8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13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4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5 | | ( ...
尚太科技(001301)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7 07:5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15,395,196.10 | |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 6,205,181.31 | | |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 | | |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 ...
尚太科技(001301)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7 07:4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5年4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 跃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举行和 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3月 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7 07:4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25年4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 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 3 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