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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股份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长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具体包括股份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25 12:37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6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 423,021,351.4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21,581,351.42元相差 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 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公告日,上述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 423,272,017.98元,截至公告日本年度直 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798,773.00元,已完成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转为补充 流动资金 1,917,138.59元,当期产生利息收入净额 7,428.22元(累计利息收入净 额 6,056,935.10元),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650,356.9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2:3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份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1— 股份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股份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 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
国统股份: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2:37
二○二三年十二月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之 法律意见书 柏坤见证字[2023]第 18 号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XINJIANG BAIKUNYAXUAN LAW FIRM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柏坤见证字[2023]第 18 号 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统股份")委托,指派本所陈星烨律师、王 颖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列席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并履行见证义务。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审查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现场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 司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文件 ...
国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3-12-08 08:05
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文件,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谷秀娟 马 洁 董一鸣 2023 年 12 月 4 日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月 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到 3 人, 实到 3 人,分别为谷秀娟女士、董一鸣先生、马洁先生。本次会议的 召开程序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08 08:0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股份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国统管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股份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遵循本制度,保持独 立性,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股份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股份 公司生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08: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5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3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08 08: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 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及《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履行了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投标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 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56 (一)机构信息 1.基本 ...
国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8 08:0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 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以下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8日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谷秀娟 马 洁 董一鸣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