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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3: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张玉利先生、曹衍龙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张玉利先生、曹衍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供 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 逆回购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的收益、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1 (一)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 显的收益性。 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 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
大华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5 13:5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
大华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13: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
大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5 13:5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3,294,468,990 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全部为普通股。 | | --- | --- | --- |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 | 4 | 股东大会召开后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2 |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 | | 股份)的派发事项。 |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 | |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六) 决策程序与机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六) 决策程序与机制:公 | | | 制: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 | 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 | | |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 |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 ...
大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3: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 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
大华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3: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 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全体董事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物联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 持续聚焦城市和企业两大核心业务,以 AIoT 和物联数智平台两大技术战略为支 撑,全面激活以视频为核心的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城市高效治理体系构建与企业 数智化转型升级。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1,831.7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41%;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6,189.2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
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5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 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 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 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 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1)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
大华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13:5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4 年度的 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 ...
大华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5 13:5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与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