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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0:31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 7 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
浙富控股:《公司章程》修订案(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1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 为:…… | 为:…… | | (五)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 | (五)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 | | 况、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拟定公司 | 况、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拟定公司每 | | 每年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 | | 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 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 | |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 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 |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 |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 | 事宜。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 | | 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 | 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 | | 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 | 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 | | 点、独立董事意见 ...
浙富控股: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3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级别的约束和监督,提 高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独董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
浙富控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
浙富控股: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
浙富控股:浙富控股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 2 页,共 40 页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 3 页,共 40 页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 ...
浙富控股: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级别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制度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 ...
浙富控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浙富控股: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0:2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 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 对外担保。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者良好的发展前 景; (三)已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 形; 第 2 页,共 10 页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 ...
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0:2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10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富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