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 SAIL MEDICAL(00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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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19 11:53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
蓝帆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19 11: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未经董事 会批准、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导、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导、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 (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并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导、传送。 第三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 ...
蓝帆医疗: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4-19 11:51
| 证券代码:002382 |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8 |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 |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 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 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 转债"转股价格。 3、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3,144.0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314,404 万元。 ...
蓝帆医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4-04-19 11:51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 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 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 办理。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蓝帆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蓝帆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5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该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上 ...
蓝帆医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9 11:51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因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 行申请借款 1,000 万元,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担保基金")拟为上述借款提供借款本金 8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借 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蓝帆(上海)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同时,公司拟为担保基金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基金 代偿借款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 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 证券代码:002382 |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08 |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 |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
蓝帆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5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 ...
蓝帆医疗: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19 11:5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 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委托理财所涉及业务应当是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本制度不适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 ...
蓝帆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5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蓝帆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1:5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