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ILM(0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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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 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 ...
欧菲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1:31
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第四十一条 | | | …… | | |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 | | 新增第四十一 ...
欧菲光: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 ...
欧菲光: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 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 ...
欧菲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李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 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 ...
欧菲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 ...
欧菲光: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3-12-12 11:3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 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 项。 监事:李赟 罗勇辉 孙雅杰 ...
欧菲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1 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 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
欧菲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 会秘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及奖惩工作,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欧菲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 则该兼任董事 ...
欧菲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1: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 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三)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四)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五)对于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