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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09:58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星 期一)上午 10:00 在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 558 号公司行政楼 205 会 议室召开,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不 对会议审议的方案以及这些方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 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 ...
常宝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2024-02-05 0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 48,000 股限制 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在上述 480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 毕后,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901,406,228 元变更 为 901,358,228 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债权人通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 ...
常宝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9 12:02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000 股 限制性股票。 上述 48,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将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 销完成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 901,406,228 元变更为 901,358,228 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四、备查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 ...
常宝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9 12:0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 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4-00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1 月 19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共 3 名 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 ...
常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
常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 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 ...
常宝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 及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 ...
常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常宝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50 万股,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CHAN ...
常宝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12:0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公司财务状况; (经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江苏 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一)独立董事要重点关注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 及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