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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3-12-07 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54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000,000.00 元,利息为 12,776.67 元,扣除承销 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的发行金额 348,012,776.67 元,已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655,4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6,357,376.67 元。 ...
特一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7 10:3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
特一药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7 10:3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 ...
特一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0:3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提名委 ...
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
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 取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能更好适应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曹艳铭 李桂生 2023 年 11 月 20 日 ...
特一药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7 10:3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际参加 6 名。公司监事及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进一步确保 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按照《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 行招标程序 ...
特一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选举, 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 ...
特一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 员 组 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 ...
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曹艳铭 李桂生 2023 年 12 月 7 日 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