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YU(00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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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0 03: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 ...
通宇通讯: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03: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
通宇通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20 03: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3、本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满 足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本公司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参加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 ...
通宇通讯: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03:52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8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 ...
通宇通讯: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03: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的选聘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通宇通讯:金诚同达(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0 03:52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0 月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广东通 字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金诚 同达 (广州)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的委托,就通宇通讯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通字通讯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
通宇通讯: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03:52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为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 留了 29.2550 万股,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对参与对象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现对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部分作出分配。本计划分配预留股份由 9 名参与对象认购全部预留份额 241.6463 ...
通宇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03: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黄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资料,我们认为黄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条件。黄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黄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事项。 二、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戴建君、储昭立、龙超 经认真核查,我 ...
通宇通讯: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3-09-27 07:47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 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 17.50 元 /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根据 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本 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
通宇通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09-24 07: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日期:2023 年 9 月 22 日 2、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72.25 万股 3、授予价格:8.26 元/股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8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4、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通宇通讯")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