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D(0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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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002947)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28 11:56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989 号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 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 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恒铭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恒铭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恒铭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铭达公司 ...
恒铭达(002947)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3-28 11:5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保荐人核查工作 结合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包括: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审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 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内审部有关人员 沟通交流。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1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
恒铭达(002947) - 外汇管理制度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相关业 务,防范金融风险,强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外汇相关的交易行为以及外汇相关的账户结算、融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及外汇风险管控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的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 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 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 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 ...
恒铭达(00294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振铭)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林振铭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有 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振铭,1963 年出生,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1994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福建省福州税务财务咨询公司企业财务税务顾问;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福建福瑞(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董事;2002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永 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内控服务平台联合创 ...
恒铭达(00294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凯)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郑凯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地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凯,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 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 年 9 月至今,历任华 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 育管理中心主任;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恒铭达(00294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毛基业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
恒铭达(00294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蔚宏)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何蔚宏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蔚宏,1968 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土建结构工程专业,国家一级 建造师,获剑桥中国信息学院工商管理高级证书。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上海轮胎橡 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处设计部任工程师;1996 年 3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喜利得(中国) 有限公司任技术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上海加固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2 年 10 ...
恒铭达(00294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 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郑凯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郑凯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董事会 ...
恒铭达(00294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涛)
2025-03-28 11: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涛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 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涛,1974 年出生,毕业于广州大学。2006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上海亚傲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上海鑫木贸易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上海晶耀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恒铭达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