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GOOD(300001)
icon
Search documents
特锐德(3000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介上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并非普遍 为惯常(或相当可能会)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人士所知的消息,但该等消息或数 据如普遍为他们所知,则相当可能会对该等证券市场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制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对审计委员会 财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 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审计委员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审计委员产生之日。 第七条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青 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 ...
特锐德(300001) -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 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 ...
特锐德(3000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 ...
特锐德(300001) - 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 政策声明 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及员工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 标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及进行员工招聘时,已从多个 方面考虑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 知识及服务年期。董事会需要有不同性别的成员。所有董事委任及员工招聘均以用人唯才 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多元化的裨益。 董事会在甄选及推荐合适的董事会候选人时,将把握机会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本公 司致力于招聘中高级别员工时确保性别多元化,以令适时将有女性高级管理层及潜在继任 者加入董事会,以确保董事会性别多元化。公司力求董事会中保持至少1名女性代表比例。 公司将继续重视培训女性人才,为女性员工提供长远发展机会。董事会将参考公司利益相 关人士的期望以及国际及当地建议最佳常规,确保实现性别多元化的适当平衡。董事会亦 期望有适当比例的董事具备本集团核心业务的直接经验,具有不同背景,并反映本集团的 策略。 4. 可计量目标 1 为加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特锐德(300001) - 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 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一致性。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条 为了推动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
特锐德(3000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3 12:0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指定的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
特锐德(300001)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6-01-23 12:00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近日收到独立 董事常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常欣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常 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常欣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常欣先生的辞职申请将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常欣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常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常 欣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提名郑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特锐德(300001) - 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6-01-23 12:00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6-00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6年1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并 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修订本次H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