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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5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 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
钢研高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22 11:54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钢研高纳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 的职责,对钢研高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4 月 15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钢研高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 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 ...
钢研高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1:5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PAS 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4]审字第90103 号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收入确认 - 1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PAS 我们审计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钢研高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钢研高纳,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
钢研高纳: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1:5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17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通信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4年4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 事5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戈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 ...
钢研高纳: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报告
2024-04-22 11:5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报告 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67 号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六十六条:"上市公司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报 告和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报送本所,并与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要求, 我们对钢研高纳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实评价。 上市公司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是钢研高纳公司的责任;钢研高纳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
钢研高纳: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1:54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
钢研高纳: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11:5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在 2023 年度审 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1.项目合伙人刘明洋,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9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12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0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2009 年 ...
钢研高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5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除董事会另有授权,审计委员会不享有决策 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钢研高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洪德)
2024-04-22 11:5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洪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 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我们2023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