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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1:5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武夷见字[2024]第 01 号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试 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核查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 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 ...
元力股份:元力股份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4-04-22 09:0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元力股份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 | 元力股份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向全体投 | | 及人员姓名 | 资者 | | 时间 | 2024 年 4 月 19 日 15:00-17:00 | | 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 谈"栏目 | | 公司接待人员 | 主持人:元力股份 | | | 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显 | | | 董事会秘书:罗聪 | | 姓名 | 财务总监:池信捷 | | | 独立董事:梁丽萍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1.按照对你们资料和你们采访的理解,未来木质活性炭的市场 | | | 占有率肯定是要超过 50%,进一步确定优势地位 ...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18 11: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 号文核准,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公司"、"发行人")2020 年 6 月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103,168 股,发行价格 13.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8,345.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359.67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5,985.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 E-002 号《验 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72.17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8,527.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 号《验资报告》。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 ...
元力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现就公司 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 ...
元力股份: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4-04-15 13:13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0 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3,596,699.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 字E-0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721,698 ...
元力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3: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梁丽萍女士、 周颖女士、刘俊劭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向建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梁丽萍女士、周颖女士、刘俊劭先生、向建红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关于元力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3: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元力 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元力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募集资 ...
元力股份: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4-15 13: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证券代码:30017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元力 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3,614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等。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000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即1000份), 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元力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
元力股份: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024-04-15 13:13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479002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4790023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元力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元力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 ...
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13:13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