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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15:43
审计报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Z229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 页码 |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7 |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 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 | 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 | 132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 ...
卫宁健康(30025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8 15:4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康"或"公司")2021 年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 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 号)核准,公 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0.2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0,26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9,055,377.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卫宁健康(30025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5:0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康"、"公司")2021 年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对卫宁健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 4 | WiNEX MY项目 | 19,167.30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合计 | 83,368.65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
卫宁健康(30025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宝敬,换届离任)
2025-04-18 15: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宝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任职期间,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姚宝敬,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软 件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副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上海易立德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科瑞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自 2018 年 3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 ...
卫宁健康(30025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蔚松)
2025-04-18 15: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蔚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蔚松,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工 学学士、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自 1982 年起一直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曾任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晋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找钢产业互联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
卫宁健康(30025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建春)
2025-04-18 15:01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建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当选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俞建春,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上海 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景天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知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依诺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上海普特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企业)注册会计师,兼任上海上穗税务师事 ...
卫宁健康(30025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8 15: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主要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公司舆情管理坚持实行"统 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 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 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
卫宁健康(30025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锦锋)
2025-04-18 15: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锦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锦锋,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 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双学士、管理 学硕士学位。曾任 SAP 中国研究院咨询顾问,思欧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总经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上海芯铄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矽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董事及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现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广东微技术研发中心有 限公司董 ...
卫宁健康(30025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14:33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9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 〔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 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 ...
卫宁健康(30025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4:33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蔚松先生、冯锦锋先生、俞建春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