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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金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
创业慧康(3004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 ...
创业慧康(300451)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或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创业慧康(3004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创业慧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 ...
创业慧康(3004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 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〇二五年九月 (二)向已投资公司追加投资; 公司拟开展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活动不适用本制度。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生产经营 ...
创业慧康(3004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 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
创业慧康(3004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 ...
创业慧康(3004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 ...
创业慧康(3004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2:1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创业慧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 ...
创业慧康(30045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2:1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55 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现对修改情况做以下说明: 1、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 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 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处调整的,不逐项列示修订 前后的对照情况。 2、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章节。一是删除监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