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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3-14 13:22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编制而成。本次交易各方 保证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充分了 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就本次 ...
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2024-03-14 13: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问询函》相关问题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 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4〕第 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已会同有关 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核查意见所述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均与《朗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中的释义内容相同,本文涉及数 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 | | | | 问题 | 1 4 | | --- | --- | | 问题 | 2 26 | | 问题 | 3 44 | | 问题 | 4 73 | | 问题 | 5 104 | | 问题 | 6 110 | | 问题 | 7 144 | | 问题 | 8 168 | | 问题 | 9 171 | | 问题 | 10 173 | | 问题 | 11 18 ...
朗新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2024-03-14 13:1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4〕第 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对草案 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草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草案中 "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序号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主要修订内容 | | --- | --- | --- | | 1 | 释义 | 补充了"新 ...
朗新集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03-14 13:1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手方 | | --- |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组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完成后, 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组时,除本重组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重组报告书同时披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朗新集团: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03-14 13:18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零二四年三月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传真: (86-411) 8250-7579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传真: (852) 2167-0050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 6851-2544 传真: (86-898) 6851-3514 纽约分所 电话: (1-212) 703-8720 传真: (1-212) 703-8702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32) 6869-5010 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传真: (86-571) 2689-8199 www.junhe.com 传真: (86-755) 2587-0780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 ...
朗新集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03-14 13:18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手方 | | --- |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 ...
朗新集团:《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2024-03-14 13:1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 月 31 日,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朗新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4〕第 2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朗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 义内容相同,本文涉及数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 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1 | 问题 | 1 3 | | --- | --- | | 问题 | 2 27 | | 问题 | 3 45 | | 问题 | 4 75 | | 问题 | 5 107 | | ...
朗新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3-14 13:18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持有 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 案,并披露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文件。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并披露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朗新集团: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2024-03-14 13:18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核查意见 二零二四年三月 |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587-0765 |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 | --- | --- | --- | | 传真: (86-755) 2587-0780 | 传真: (86-411) 8250-7579 | 传真: (852) 2167-0050 | |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 6851-2544 | 纽约分所 电话: (1-212) 703-8720 | | 传真: (86-20) 2805-9099 | 传真: (86-898) 6851-3514 | 传真: (1-212) 703-87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