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3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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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1 07:54
容 容诚专字[2024]510Z00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m】 容 诚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 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项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12 | 容诚专字[2024]510Z0073 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飞数据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飞数据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会计师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 ...
奥飞数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07: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 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奥飞数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1 07:54
| 证券代码:300738 |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1 |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 |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6、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
奥飞数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7: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
奥飞数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4-21 07:54
| 证券代码:300738 |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1 |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 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奥飞数据: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5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 康海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刚先生、金泳锋先生、康海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
奥飞数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1 07:54
【家】 | 容 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0Z00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容诚: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奥飞数据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是奥飞数据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奥飞数据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奥飞数据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奥飞数据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计 ...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1 07: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 ...
奥飞数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1 07:54
|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条目 | 修改前 | | | | | | | | | | | | 修改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 本 为 | 司 | 注 | 册 | 资 | 人 | 民 | | 公 | 注 | 册 | | 本 | 人 | 民 | | | | 司 | | 资 | 为 | 币 | 币 | | | | | | ...
奥飞数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07:5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