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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
立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立华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 ...
立华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 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 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 ...
立华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立华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13 11:24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 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为提高公司战略定位,更全面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并使公司名称更贴 合当前集团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拟变更公司 名称及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 拟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公司中文名称 |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英文名称 | JIANGSU ...
立华股份(3007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江苏立华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 ...
立华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12-13 11: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鸣农业)、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 益农业)、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成牧业)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天鸣农业、聚益农业、昊成牧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 10,529,260 股,减持股份变动比例为 1.2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立华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 ...
立华股份: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2-13 11: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7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 7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 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 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往经董事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授信自本议 案获董事会审议 ...
立华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 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监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