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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5 07:3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瑞丰新材: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5 07:3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96号文核准,由主承 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0.26元,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289.36万元后,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 人民币106,185.64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 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2.28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
瑞丰新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8-25 07:36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春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尚庆春先生、郑天骄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尚庆春先生、郑天骄女士的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尚庆春先生简历 尚庆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2013 年取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专业背景 为工商管理。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河南农开基金管 ...
瑞丰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8-25 07:36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 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 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开展证券投资 的业务范围为外部评级较高且公开发行、风险可 ...
瑞丰新材(30091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5 07:3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春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庆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郭玉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 --- | |--------------------------------------------------------------------| | | | | | 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 | | 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瑞丰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0:0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 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 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 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至 30,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 以前述回购金额区间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272.73万股、不高于 54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0.9462%、不高于1.8924%。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 ...
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4 12:2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
瑞丰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04 12:2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公 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郭春萱先生、 尚庆春先生、陈立功先生、李万英女士、朱涛先生、王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赵虎林先生、李培功先生、李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3)。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 ...
瑞丰新材: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7-04 12:2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聘任尚庆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聘任马振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陈立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王少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李万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范金凤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聘任周闻轩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
瑞丰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04 12:2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4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