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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 - 2024年8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8-30 10:45
证券代码: 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 | --- | |-----------------------|----------------------------------------------------|------------------------------------------------------------------------------------------| | 投资者关系 \n活动类别 | □ 特定对象调研 \n□ 媒体采访 \n□ 新闻发布会 | √分析师会议 \n√业绩说明会 \n □ 路演活动 | | | □ 现场参加 □ | 其他 | | 参与单位名称 | 、承珞(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 天风证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崇山投资有限公司 中杰(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进门 | | | 财经 | | | | | | | 时间 | 2024 年 8 月 28 日 | 15:00-16:00 | | 地点 | 公司总部会议室 | | | 上市公司接待 人员 | 董事会秘书 喻荔女士 | | ...
南凌科技(3009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2:3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 ...
南凌科技(30092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2:3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树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金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马锦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 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 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XNOVA南陵 目录 | --- | |--------------------- ...
南凌科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7 12:31
上 海 兰 迪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200082) 16th Floor, East Tower, Raffles City, No.1089, Dongdaming Road, Hongkou District, 200082, Shanghai, China Tel: 8621-66529952 Fax: 8621-66522252 www.landinglawyer.com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 3.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披露, 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意见书 致: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接受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凌科技"或 "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921)的委托,为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 ...
南凌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2:3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
南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7 12:31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会 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
南凌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2:3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 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 的子公司和虽不足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 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述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
南凌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2:3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 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 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二章 适用情形与条件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 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暂缓披露。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豁免 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 ...
南凌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2: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 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 ...
南凌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8-27 12:31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 发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