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NAN YIFAN(301023)

Search documents
江南奕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0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购买意向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与章小青、吴中华签订《关于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 购买意向协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最终 的交易结构、交易价格及收购股权比例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等 进 ...
江南奕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3-12-26 11:16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武汉晨龙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 允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采用现场 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高烨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
江南奕帆:关于筹划购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11:16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购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关于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意向协议》 为意向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最终的交易安排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将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 一、筹划本次股权收购概述 2023年12月26日,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购买意向协议的 议案》,并与章小青、吴中华签订了《关于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购 买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收购 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红湖电机")部分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结构、交易价格及收购股权比例尚 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 ...
江南奕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6 11:1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并能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五)熟悉并 ...
江南奕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
江南奕帆: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 等相关专业知 ...
江南奕帆:关于召开2024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6 11:16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8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七)会议出席对象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30。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 ...
江南奕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1:16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江南奕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3-12-20 07: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对江南奕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能参加的相关人 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培训地点及形式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三、培训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修订)》关于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内幕信息、募集资金 ...
江南奕帆: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2023-12-12 09:05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7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 日止(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刘松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2217%, 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5,095,495.95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 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