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Xianglou New Material (3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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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30 11: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对翔楼新材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翔楼新材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天驰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学孔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孙天驰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月 日 1 18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 ...
翔楼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4 11:0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通 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和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其中周辉、张骁、杨春福、朱建华、刘庆雷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
翔楼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24 11:07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采取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8 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172.41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8%;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
翔楼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4-01-17 10:41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80,000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1.12%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总人数:30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1月19日 4、归属后股份性质: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 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 ...
翔楼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8 11:26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月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
翔楼新材: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11:26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 ...
翔楼新材: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4-01-04 10:04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Xianglou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285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23年12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636,647 股 2、发行价格:29.4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7,171,987.09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831,021.2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636,647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 目录 2 | | --- | | 释义 4 ...
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1-04 09:5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TAI UNITED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老泰联合证券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发行人"、"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 中文名称 |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 ...
翔楼新材: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01-04 09:5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收购人:钱和生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28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收购系因收购人通过其 100%控股的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 认购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 面说明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翔楼新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04 09:5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钱和生先生通过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 方式认购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3,636,647 股股票,从而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超过 30%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所编制的《苏州翔楼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有关事项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 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