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zhou Xianglou New Material (3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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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4 09: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0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 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翔楼新材: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4-01-04 09: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606 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 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 升控股"),和升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和生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本次发行前,钱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5%。本次发行完成后,钱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46%;通过和升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36,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64%。钱和生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3 ...
翔楼新材: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01-04 09:55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收购人:钱和生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 28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1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收购系因收购人通过其 100%控股的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 认购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 面说明及 ...
翔楼新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4 09:5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 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 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先生控制的企业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和升控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 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本次权益变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 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 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 发出要约。"和升控股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新股,且公司股 ...
翔楼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2 03:5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 董 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 监 事 33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 ...
翔楼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03: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 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
翔楼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03: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 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其中 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本公司独立董事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 足独立董事人数。 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
翔楼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22 03:54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8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1.18%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86元/股(调整后)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归属价格为 27.86 元/股(调整后)。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
翔楼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03: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 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 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 ...
翔楼新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03:5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