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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isdom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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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30131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茆宇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贺艳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充分理 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之 4.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 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8,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
威士顿: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1:33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 序号 | | 召开日期 | | 届次 | | 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关于审议《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 | | | | | | | |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 年 月 日至 年 1 1 2022 | | 1 | 2023 | 年 | 3 | 第三届第八 | | 12 月 31 日止)》的议案 | | | 月 10 | 日 | | 次会议 | | | | | | | | | 2、 |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 | | | | | | |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 | | 1、 | 关于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 | | | | | | 2、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2023 | 年 | 3 | 第三届第九 | 3、 | ...
威士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11:3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 ...
威士顿: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会议由董事长茆宇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 ...
威士顿:威士顿募集资金报告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18号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士顿")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威士顿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 ...
威士顿: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不存 ...
威士顿: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
威士顿: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威士顿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 一)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 ...
威士顿: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根据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 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 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 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 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 照规定进行调整。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 ...
威士顿: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A11416 号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6.8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627.33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62.73 万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197.45 万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1,262.0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1,876.70 万元。根据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 为分配利润为原则,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