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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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 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一般知情人除外)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以 1 下简称"报告第一责任人" ),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 义务以及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担任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 ...
安培龙(3014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2025-12-02 08:4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并于会议召 开前二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 ...
安培龙(3014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公司,或 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 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 ...
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等工 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 度》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董事长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七条 印章仅能用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议案、公告、说明、声明等)、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发出 的文件、重要便函、委托书、有关报表、信件等相关文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 等相关文件的使用。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可以有"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字样。 第八条 严 ...
安培龙(3014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7 页 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并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在锁定期间, 董事 ...
安培龙(3014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 ...
安培龙(30141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02 08:40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变更前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内容 | 变更后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内容 整体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字样。前述修订因所 | | --- | --- | --- | | | | 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删减、 | | 1 | 新增导致的章节序号、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动、标点符号调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 年修订)等将"部分阿拉伯数字"统 | | | | 一调整为"中文数字"表述、将"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将"或"调整为"或者"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等也不再逐条列 | | | 示。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 共和国公司 ...
安培龙(3014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2 08:4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 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 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 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下列投资事项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 1 -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02 08:4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88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邬 若军、黎莉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 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 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 15 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