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Search documents
安培龙: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2024-01-10 04:1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计划 2024 年度与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以及具有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的银行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等在内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 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授权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0 ...
安培龙: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1-10 04: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且具有较高流动性的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购买 银行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 性的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证券代码:301413 证 ...
安培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1-10 04:1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安培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0 04: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也 行为适用本制度。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 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
安培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0 04: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深圳安 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可以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 ...
安培龙:《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039号)
2024-01-10 04:10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0039 号 П T | | l П ll H ll ll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安培龙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 ...
安培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04: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规则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但 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并经全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 ...
安培龙: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4-01-10 04: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根据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自有物业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运维管 理的配套需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拟新增经 营范围的类别项目并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最终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 — 1 —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
安培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1-10 04:1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 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授权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含前述投资的 ...
安培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0 04:1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负责 督促和落实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或依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承办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 核相关的工作和事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