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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职权、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业务文书、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等有关事项,为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指南。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 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
民生健康: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杭州民生健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 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 ...
民生健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 ...
民生健康: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5 03:56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刘洋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刘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陈稳竹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 ...
民生健康: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3-09-25 03:56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 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民生健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
民生健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
民生健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9-25 03:56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0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 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913.8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公司已完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9,808.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本总数由 26,741.5730 万股增加至 35,655.433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741.573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5,655.4330 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 ...
民生健康:授权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 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 (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 度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 ...
民生健康: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杭州民生健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时;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 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
民生健康: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 他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审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