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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12-22 07: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2772 号文同意注册。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 号)(以下简 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次公 ...
捷众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12-22 07:41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772号文同意注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 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 略配售在浙商证券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 配售。 公告编号:2023-122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12月25日(T-1日,周一)15: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1236.shtml); 1 公告编号:2023-122 3、参 ...
捷众科技: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2023-12-22 07:41
7-1-1-1 | . | - | | | --- | --- | --- | | 1 | . | 1 | | 第一章 总则 I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一节 股东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第一节 监事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38 | | 第二节 公告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捷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5 14:03
公告编号:2023-119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 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 2023 年 12 月 15 日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14:03
公告编号:2023-118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1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 ...
关于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2-15 11:5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942 分 类 名 称 关于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772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关于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 ...
捷众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12-14 14:03
公告编号:2023-116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查阅地址: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06/1693985587_344706.pdf。 公告编号: ...
捷众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22 07:51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证券代码: 87369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2 07: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声 明 I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一)发行人概况 3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3 |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9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6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6 | |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16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17 | |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17 | |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8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8 | | 六、保荐机构对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19 | | (一)董事会 19 | | (二)股东大会 19 | |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20 | |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4 | |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 ...
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22 07:4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