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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程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YUYUAN TOURIST MART (GROUP) CO.,LTD 章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 联席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任命 的其他特定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025年11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联席总裁、 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任命的其他特定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建立合理组织机构、能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经历,精通各全资、控股子公司运 营业务,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席执行官(CEO)、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各产业 集团经营和投资活动有序规范运转,确保公司董事会决议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建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 范 性文件,将本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 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以及《上 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本人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并应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 士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主任委 员若干名协助主任委员承担相关职责。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