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a Real Estate(6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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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1:35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5-030 号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11 人。公 司 4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由董事邓立新先生、宗卫国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黄仁祝 先生、梁志爱先生、仲为国先生组成,邓立新先生任召集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黄仁祝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0:45
邮编: 100005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 A0200 号 致: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10:45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2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84,198,41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6.588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立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宗卫国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 1 梁志爱先生,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卢太平先生、仲为国先生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10:45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5-030 号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议案》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11 人。公 司 4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7 名) 由董事邓立新先生、宗卫国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黄仁祝 先生、梁志爱先生、仲为国先生组成,邓立新先生任召集人。 2、审计与内控委员会(5 名) 由董事王扬女士、霍文营先生、仲为国先生、张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5-05-09 14:15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六次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北京 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六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目 录 | 公司第一百零六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 | --- | --- | | 公司 | 2024 |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 | | 公司 | 2024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 | 公司 | 2024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 | | 公司 | 2024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6 | | 公司 | 2024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 | | 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 | 21 | |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 | | | | 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 | 23 | | 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 | 25 | |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27 | | 关于续聘 2025 | |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31 |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32 | | | |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5-05-09 09:45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六次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北京 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六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目 录 | 公司第一百零六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 --- | |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6 | |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 | 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 13 | |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 |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9 | | 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 21 | |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 | | | 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23 | | | 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 25 | |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7 | |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31 | |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32 | |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3 | |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2025-05-08 21:55
Group 1 - The acquisition involves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Co., Ltd. acquiring shares in Xinda Real Estate Co., Ltd. through a state-owned equity transfer, resulting in indirect ownership of 1,552,939,583 shares, which represents 54.45% of the total issued shares of Xinda Real Estate [2][17] - The acquisition has been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with further approvals from other financial regulatory bodies pending [2][12] - The acquisition is classified as a state-owned equity transfer, exempting the acquirer from making a public offer as it results in ownership exceeding 30% of the company's issued shares [19] Group 2 -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Co., Ltd. is a wholly state-owned enterprise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with its primary purpose being to manage state financial assets and investments [5][6] - The company does not engage in any commercial operations or interfere with the daily operations of its invested enterprises [7] - The financial data for the last three years indicates that the company has not faced any administrative or criminal penalties, nor does it have any significant civil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 related to economic disputes [9][10] Group 3 - There are currently no plans for Central Huijin to increase or dispose of its holdings in Xinda Real Estate within the next 12 months [11] - The acquisition does not intend to change the main business operations of Xinda Real Estate or its subsidiaries, nor does it plan to make significant adjustments to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or employee hiring policies [23][26] - The independence of Xinda Real Estate in terms of personnel, assets, finance, and operations will remain intact post-acquisition, with no impact on its competitive position or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29][30]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5-05-08 10:33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达地产 股票代码:600657 收购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1 2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信达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直接在信 达地产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报告 ...
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5-08 10:33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 东之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全部中国信达股权 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划转完成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该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5号)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5-006号)。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号 本次划转尚需 ...
信达地产(600657)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08 10:3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 | 关于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五月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 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通知,财政部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 或"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