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P(6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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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及1-6月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2024-07-03 08:45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份及 1-6 月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6 月份,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 吞吐量 207.5 万标准箱,同比增长 0.1%;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 4,825.0 万吨, 同比增长 1.4%。2024 年 1-6 月份,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220.6 万标准 箱,同比增长 6.3%;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 27,777.2 万吨,同比增长 1.4%。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4 年 6 月份及 1-6 月的业务数据属于快速统计数据,与 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6-26 08:05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15:00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同意公司参与合资建设运营揭阳港南海作业区液体散货码头项目(下称"石 化罐区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0.59 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首期工程建 设库容 6.2 万立方米,投资估算为 6.31 亿元,根据货源实际需求逐步建设。 同意公司下 ...
广州港(601228) - 2024 Q4 - 年度财报(补充)
2024-06-24 09:18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1)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 185817 22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2024-06-14 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703,112,627 股,持股比例为 75.59%。 本次质押后,广州港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0,000,000 股(含本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1%,占广州港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21.04%。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494 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6-05 08:12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港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 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494 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 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书面通知,广州港集团拟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所涉及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5-21 12:03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所涉及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联信(证)评报字[2024]第A0180号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 4444020005202400253 t 价有限公司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或地 二〇二四年四 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信价有限公司 HUANGDONG UNION TRUSTEVALUATION CO., LTD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值价有限公司 GUANGDONGUNION TRUST EVALUATION CO., LTD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4444020005202400253 | | --- | --- | | 合同编号: | 广东联信评估(2024)第240217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联信(证)评报字[2024]第A0180号 | | 报告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所涉及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 | | | 限公司股东全部 ...
广州港: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1:57
法律意见书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受贵司委托与指示,特指派我所谢明律师、李晓溪 律师. 对贵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 以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将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0%产权转让给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之目的,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司所提供的相关规章 制度、材料和说明,本所及律师就本次贵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产 权事宜的合法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决策参考之用。 第一部分 前提条件 本所及律师基于以下前提条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 歧义、曲解和误解。经本所律师审核的引用内容,非经本所律师的再次审阅并书 面确认,不得作任何更改。 5. 本所律师已经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有关文件和 资料,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但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 项,本法律意见书不进行核查且不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 于有关报表、数据、 ...
广州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1:57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 ...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1:57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57,496,65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85.591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