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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0:21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 议事项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 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
盛景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15 10:2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 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 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 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 ...
盛景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0:21
二、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年度公司监事会作如下工作报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2023 年 2 月 24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1.《关于取消运放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议 案》 2023 年 3 月 6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
盛景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0:2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 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 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 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业绩 2023 年,公司在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 经营业绩较 2022 年同比呈增长趋势。2023 年公司实现营收 8.23 亿元,净利润 1.87 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2,507,300.20 元,同比增长 6.71%;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806,955.17 元,同比增长 5.24%。公司业绩的持 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大电子控制模块等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市场需求 增 ...
盛景微: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0:21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容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0Z0054 号 ___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0Z0054 号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微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4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10Z006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
盛景微: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5 10:21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10Z00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目 | 序号 |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5 | | б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90 |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210Z0066 号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微电子)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12月 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
盛景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5 10:2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 ...
盛景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15 10:21
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 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或者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 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 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候选人,或用 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
盛景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5 1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 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 绝。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
盛景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5 10:2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 年,我们作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现任成员为 董事唐睿德女士、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和黄寅生先生。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张志宏主任委员(召集人)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从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一届董事会 | 2023 | 年 | 3 | 月 | 6 | 日 |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 14 | 项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第 | 1、《关于公司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