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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5 10:1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 ...
盛景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寅生)
2024-04-15 10:18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寅生为无 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盛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 ...
盛景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志宏)
2024-04-15 10:18
独立童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志宏为无 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盛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 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 四)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盛景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15 10:18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 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 高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 ...
盛景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5 10:18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案》。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19 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否 | | 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是 | | ...
盛景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宏)
2024-04-15 10:1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盛景微")的独立 董事,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 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 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 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占委员会成员多数。 本人张志宏,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 ...
盛景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0:18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张 志宏、黄寅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
盛景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5 10:18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在中国境内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 ...
盛景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5 10:1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 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八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之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 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 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 ...
盛景微: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3-22 07:3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 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 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