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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 集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15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股字2025A0223 号 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 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及《从业办法》的相关要求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11:30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6,002,6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9.9198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1:30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国枫律股字[2025]A022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致: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 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07 08:4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合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 688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 | 序号 | 内 | 容 | | --- | --- | --- | | 1 |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 | | 2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 | | | 审议议案: | | | |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5 14:12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56-456111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第 1页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2 号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 ...
集友股份(603429)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4-25 14: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结果如下: (1)我们以及我们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在公司或者 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形; (2)我们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形; (6)我们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我们不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我们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我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向公司董事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4-25 14:1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8,599,255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56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400,999,937.8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 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40,837 ...
集友股份(603429)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5 14:12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3483 号)。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印刷品及电化铝的生产和销售。2024 年报告期 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797.6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87%,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5.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2.10%。业绩变动的原因主 要为:(1)本年度其他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减少本年利润;(2)本年度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减少本年利润。 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二、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产 | 2024 年 | 12 月 31 | 日 | 2023 | 年 12 | 月 31 | 日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5 14: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 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审慎确定利 ...
集友股份(603429) - 集友股份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5 14:12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联系电话:0556-456111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2 号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