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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公司应当拒绝任何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 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 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第九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 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未达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第 1 页 共 5 页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天台祥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与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浙江天台 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 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现金、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开展的各项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合伙份额); (五)其他投资。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 适用于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财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并且能够带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用途使 用。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聘请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 及时、完整地存放于使用专户内。 第八条 为方便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16: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 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4-29 16:35
(一)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共计 8,962,847 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 ...
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9 16:35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共计 8,962,847 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