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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15:55
3、诚信记录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所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共计113.21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 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9 09:21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星期五)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09 日 (星期五) 至 05 月 15 日 (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xcczqb@xcc-zxz.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度报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09:1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38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9 09:16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37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 以书面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 ...
五洲新春(60366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08:2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莲英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本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 上年度末增减 | | | | | 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5,487,629,122.67 5,212,790,987.95 | | 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954,8 ...
机构风向标 | 五洲新春(603667)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1.45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04-29 01:10
2025年4月29日,五洲新春(603667.SH)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4月28日,共有77个机构投资 者披露持有五洲新春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5969.61万股,占五洲新春总股本的16.30%。其中,前十 大机构投资者包括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 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材料 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能源汽车混合A、永赢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发起A、鹏华沪深港新兴 成长混合A、鹏华创新未来混合(LOF),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4.77%。相较于上一季度,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1.45个百分点。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4个,包括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A、永赢先进制 造智选混合发起A、中银双利债券A、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A,持股增加占比达0.92%。本期较上一季 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5个,包括鹏华新能源汽车混合A、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A、富国天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7:46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五洲新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 释第18号》")的相应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变更,可以免于审议程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17:3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29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 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金融机构 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公司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 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含控股孙公司,下同)实际经营需要,拟与金融机构办理使用应收账款进行 保理融资业务,该事项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 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Deutsche Bank AG Hong Kong Branch(德意志银行 香港分行)、摩根大通银行(中国)公司上海分行、BNP Paribas Bangkok Branch (巴黎银行曼谷分行)、UniCredit Factoring S.p.A.(意大利联合信贷保理银行)、 Bank of Amer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17:3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预留部分中的137,73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18元/股,鉴于当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尚未实施,若后续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时,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或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生变动的,董事会 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 手续。 2025年4月27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 洲新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