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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 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公 司法》、《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 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负责内部 控制制度及财务信息的审核工作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中占有半数以上。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证券部,由证券部负责其 日常事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经营管 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公司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以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起点,以现 金流量管理为核心,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财务预算为综合结果,以全员、全方 位、全过程控制为特征,通过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考评与激励,以实现企业 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系统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全面预算控制体系。各预算单 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指标完成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 预算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全面预算组织机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 务部、证券事务部、内审部组成。 (一)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的权 限规定,负责确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 和决算报告。 (二)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预算管理的常设权力机构,直接体现公司股东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其前身常州市神力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608148134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angzhou Shenli Electrical Machine Incorporated Company。 第五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投资或实质控股的公司。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依法设立及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子公司自身的权力 机构对其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 作企业财产。 第六条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适用于子公司的各项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 决策等,子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达到上述制度规定标准的需经过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章 股权管理 (一)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公司董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人 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不得超过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安 全,加强对公司资金往来的监督管理,防范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未经公司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公司不得向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或担保。公司和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成立防范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工作小组。董事 长为组长,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为成员。发生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上述人员应承担相 关责任。 第二章 对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行为的规范 第四条 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向公司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