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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605081)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4-25 17:0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希会审字(2025)1687 号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 … …… …… … …… … …… …… … …(1-7) | | --- | 二、财务报表 | (一)合并财务报表 | | ---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 (8-9) | | 2.合并利润表… …… … …… … …… …… … …… … …… …… (10)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 …… … …… … …… …… (11) | |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 … …… … …… (12-13) |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 |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14-15) | | 2.母公司利润表…… … …… … …… …… … …… … …… … … (16) |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 … …… … …… … …… ……(17) | |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 … …… … ……(18-19) | | ...
太和水(605081)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17:0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核查意见 希会其字(2025)0067 号 目 录 一、专项核查意见………………………………………(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本核查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以下无正文,为希会其字(2025)0067 号《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 查意见》签章页。 希会其字(2025)0067 号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贵公 ...
太和水(605081) - 中原证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7:0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太和水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3 号),太和水首次公开发行 1,95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价为 43.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64.9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25 16: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 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二)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市场及公司的股价动态,实时、 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 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进 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 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增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因此,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该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市值管理工作的 具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负责人, 负责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 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根据董 事会的规划,确定市值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舒已离任)
2025-04-25 16: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于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董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上海纺织集团华丰纺 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1997 年 11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朝军已离任)
2025-04-25 16: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 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 董事姓名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本年应参加 | 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出席股东大会的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立云)
2025-04-25 16: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 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飞翔已离任)
2025-04-25 16:5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严格按照《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勤勉 敬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 展,确保对公司情况有全面而及时的了解。本人按时参加每一次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会议,针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业意见,致力于保障公 司整体的长远利益以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 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
太和水(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5 16:58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应对原则: (一) 及时性: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避免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加剧,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 协同性:公司应加强内外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确保相关信 息的一致性。 (三) 针对性:公司应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等特点制定针对 性方案,积极配合各方做好相关事宜。 (四) 审慎性: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审慎核实舆情信息,不得 基于主观推测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在知悉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 会秘书和舆情工作小组报告。 (二) 舆情工作小组第一时间核实相关信息,并初步评估事件事态的严 重性,如判断可能形成重大舆情,应当及时向舆情管理工作组报 告; (三)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参与舆情的有关情 况调查,如判断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当向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报告,必要 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