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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
2024-02-06 09:18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奥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上市委问询问题进行了认 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 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二月 7-1-1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普瑞巴林产能消化措施的可行 性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修订稿)
2024-02-06 09:18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二月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告
2024-01-23 09:52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1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 5 次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 ...
奥锐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8 09: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一月 奥锐特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8 09:13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2,551,04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9.407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志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 1 号 ...
奥锐特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4-01-12 12:42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2024-01-12 09: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6-1-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三) 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 母公司利润表 ………………………………………………………………………… 第 10 页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3 页 ( 八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4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74 页 | | --- | 6-1-2 天健审〔2021〕2598 号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2024-01-12 09:05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 1—57 | 页 | | --- | --- | --- | |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 58—130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130—138 | 页 |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4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奥锐特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 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 ...
奥锐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09:0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六月 | 第一部分 引 言 6 | | --- | |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介绍 6 | |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8 | |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9 | | 第二部分 正 文 11 | |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1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1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3 | |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4-01-12 09:05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