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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煜
2025-04-25 16:1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煜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获博士学位,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清华大学教授。1983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 任教于中国矿业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于清 华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2004 年 10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20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宇
2025-04-25 16:1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宇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经济法专业,三级律师。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4 月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五 制药厂法务;1994 年 4 月至 1998 年 11 月,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11 月至 2002 年 4 月,辽宁同文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5:48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独立董事朱煜、宋雷、钟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煜、宋雷、钟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04-25 15:48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2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42,000.00 万元人民币。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认为:公司在 2024 年与关联方已 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5:48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3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4 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决定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会计 估计变更。 ●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6 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评估专利权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寿命,决定对专 利权的使用寿命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25 15:48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2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 号)同意注册,沈阳芯 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26.9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566,37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 60,625,896.2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5,744,103.7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15:4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12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5:48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32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规 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5:48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公司代码:688037 公司简称:芯源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是 √否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