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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29 11:37
|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第 | | 1—30 | 页 | | --- | --- | --- | --- | | 二、关于经营业绩……………………………………………… | 第 | 30—55 | 页 | | 三、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第 | 55—73 | 页 | | 四、关于其他…………………………………………………… | 第 | 73—87 | 页 | 目 录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3-11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其中:"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清溢光电: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29 11:37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 电"、"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 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 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 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7-1-1 ...
清溢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9 11:34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 补充与修订,并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 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
清溢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08:2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2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6,800,000 股的比 例为 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17 元/股,最低价为 15.77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7,563.7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19,由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 公司提议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 万元~5,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 ...
清溢光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9-27 10:42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第 | | 1—25 | 页 | | --- | --- | --- | --- | | 二、关于经营业绩……………………………………………… | 第 | 25—42 | 页 | | 三、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第 | 42—60 | 页 | | 四、关于其他…………………………………………………… | 第 | 60—74 | 页 |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3-11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其中:"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清溢光电: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9-27 10:4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7-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清溢光电")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 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为本次发行,本所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
清溢光电: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9-27 10:42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 | 楷体(不加粗): | 引用募集说明书内容 | | ⚫ | 楷体(加粗): | 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 7-1-1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 电"、"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 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
清溢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7 10: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清溢光电:关于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2024-09-13 07:58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特此公告。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克强先生的辞职申请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秦莘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基于战略发 展需要调整工作分工安排原因,秦莘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 在公司任职,担任法务部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秦莘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克强先生及秦莘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 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并指定相关人员代行董事 1 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 ...
清溢光电: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04 10:56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9 月 11 日(星期三)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 和关注的问题提交给公司。公司将在集体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 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科创板 2024 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