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68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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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688162)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21 16:0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0171 号 致: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和《安徽巨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接受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洪嘉玉、朱 华耀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做出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 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 ...
巨一科技(688162)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2025-01-15 16: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正在履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蕾女士、林巨广先生直接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 | | (股) | | | 刘 蕾 | 60,030,000 | 43.75% | 21,139,755 | 15.41% | | 林巨广 | 6,300,000 | 4.59% | 6,300,000 | 4.59% |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1-10 16:00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 月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 2025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 | | 2025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2025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议案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5 | | 议案 |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巨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 工作 ...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27 09:3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10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董事 23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6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 | 第一节 监事 34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7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 ...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27 09:35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前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137,303,350 元。 | | 137,198,775 元。 | | | 第十八条 |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 | 第十八条 |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 | | 分为 137,303,350 | 股,每股面值为 | 1 分为 137,198,775 | 股,每股面值为 1 | | 元。…… | | 元。…… |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 | 137,303,350 |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 | 137,198,775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 | ...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4-12-27 09:35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2024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常培沛先生简历 常培沛: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 科学历。2007 年至 2008 年,担任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08 年 9 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科长助理、副科长、部长助理、副 部长、部长、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持财务团队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 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常培沛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常培沛先生长期供职于公司,一直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熟悉公司的业务 模式,在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履行 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 ...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7 09:35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全资子公司巨一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巨一")、全资子公司巨一科技美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巨一")、全资子公司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一巨");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计提 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51,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为巨一动力提供担保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数),为德国巨一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为美国巨一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为 上海一巨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巨一 ...
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09:35
(一)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巨一科技与全 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拟互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51,000 万 元(含本数)。其中:公司为巨一动力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本 数),为德国巨一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为美国巨一提供 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为上海一巨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巨一动力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本数)。 上述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
巨一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09: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