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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0:06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 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电话:+86-0531-80671899 邮编:250100 www.deheheng.com BEIJING DHH LAW FIRM B E I J I N G D H H L A W F I R M | | | 释 义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102 号祥恒广场 4 层 01-03 号 1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简称 | | 全称 | | --- | --- | --- | | 公司、智洋创新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 | | 202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 | | 股票激励计划 | 指 | 票激励计划 | | | | 202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年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 指 |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 | ...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3-12-28 10:0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 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
智洋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0:06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6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赵砚青、谭博学、肖 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 ...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0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 ...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06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 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智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 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
智洋创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12-28 10:06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7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股股东 A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0:0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 ...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3-12-28 10: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变更,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办法履行 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 ...
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8 10: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二)保荐代表人 梁军、蒋红亚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梁军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保荐人认为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 ...
智洋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8 10:0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我们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