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IT(688215)
Search documents
瑞晟智能(688215.SH):瑞合晟累计减持2%公司股份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24 10:03
格隆汇2月24日丨瑞晟智能(688215.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瑞合晟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2026年2月20日,瑞合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袁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间接减持82.79万股,余云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间接减持42.06万股。 ...
瑞晟智能: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减持2.00%股份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6-02-24 09:56
南财智讯2月24日电,瑞晟智能公告,公司股东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 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48,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后瑞合晟持有公司股份7,241,608股,持股比例由13.60%下降至 11.60%。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6-02-13 17:4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nnouncement is that Zhejiang Ruishe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plans to conduct daily related transactions in 2026, which are deemed necessary for the company's normal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development [1][8] - The total expected amount for these related transactions is not to exceed 132 million RMB, which is approximately 19.2 million USD [3][4] - The related parties involved in these transactions include Ningbo Dongpurui Industrial Automation Co., Ltd., Ningbo Yimaisco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Zhejiang Wuluo Smart City Technology Co., Ltd., and Ningbo Oushi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3][5] Group 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unanimously approved the proposal for the expected related transactions, ensuring that these transactions will not adversely affe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or operational results [2][8] - The transactions will be conducted based on fair market prices and will not harm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or its shareholders, particularly minority shareholders [9][10]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at its main business will not become dependent on related parties, thus maintaining its independence [10]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02-13 09: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届 满以前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02-13 09:01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页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 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 则。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6-02-13 09: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一 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 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02-13 09: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6-02-13 09: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6-02-13 09: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 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审议文件、关联人资格等的核查,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预计 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6-02-13 09: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 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 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确保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