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OL(68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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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5 11:05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建国门北大街 8 号 中国 . 北京 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8 | | --- | ---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8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8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15 | |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5 | |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5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 15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6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17 | |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8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8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修改 | 19 | |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9 | | |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9 | | 十五、发行人的税务 | 20 | | 十六、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 ...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8-15 11:0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二〇二三年七月 1-1-1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证券代码:688337 保荐人(主承销商)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
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15 11:05
二〇二三年七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概览 | 公司名称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英文名称 | RIGOL TECHNOLOGIES CO.,LTD | ...
普源精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08-15 11:0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6-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 内容 | 页码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4 | |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8 | |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9 - | 10 | |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12 | |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3 - | 14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 - | 100 | 6-1-2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3)第 P03348 号 (第 1 页,共 4 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
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15 11:0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七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 接受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普源精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08-15 11:05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03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 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 核。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 终是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普源精电_6-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08-15 10:1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6-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 内容 | 页码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4 | |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8 | |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9 - | 10 | |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12 | |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3 - | 14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 - | 100 | 6-1-2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3)第 P03348 号 (第 1 页,共 4 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
普源精电_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8-15 10:1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二〇二三年七月 1-1-1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证券代码:688337 保荐人(主承销商)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9,000.00 万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证券法 ...
普源精电_3-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15 10:12
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七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 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 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发行人产 品逐步在时域和频域测试测量应用方向实现多元化行业 ...
普源精电_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15 1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七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 接受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普源精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