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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认真核查自查报告后,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蔡翘梧、杨光辉、邹海燕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是 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直系亲属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6、本 ...
普门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1 10:3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公司提供给中伦的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并无隐瞒、虚假、重大遗漏之处,文件和材料为副本或复制件的,其与原 件一致并相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 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门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普门科技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及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或"天健")就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师关注 的重要领域、审计师建议管理层关注事项等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 适当方式进行了沟通,同时通过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 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听取了公司审计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15—98 页 | | 四、附件…………………………………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邹海燕)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邹海燕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 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 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海燕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文凭、荷兰欧 洲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 英国财务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历任 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 KPMG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香港粤海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康 元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勤万信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 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 真实。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024 年 3 月 20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1 10:37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 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通过直接送达方 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刘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尹伟)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尹伟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 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 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尹伟先生,本科学历。尹伟先生历任上海远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师、上海市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公司经理,自 2002 年创立深圳市英可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担任英可瑞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1 10:3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组织形式 | 7 | 月 | 18 | 日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 | | | |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 人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1 10:37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755-82903666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49 号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普门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普门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普门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普门科技公司 2023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