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Silicon(68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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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2-02 10:44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 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 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聘请了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
芯原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2-02 10:44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2 月 3 日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4]20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 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
芯原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10:4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 电子邮件 |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 | --- | --- | --- | |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 电 话 | Tel.: 86-21-2208-1166 | | 邮政编码:200041 | 传 真 | Fax: 86-21-5298-5599 |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芯原股份_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2-02 09: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浴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育 明 . | | --- | | 录 . 目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 ...
芯原股份_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09:16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 电子邮件 |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 | --- | --- | --- | |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 电 话 | Tel.: 86-21-2208-1166 | | 邮政编码:200041 | 传 真 | Fax: 86-21-5298-5599 |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现就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芯原股份_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2-02 09: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B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6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7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 | ...
芯原股份_6-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2-02 09:1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 内容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4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5 - 6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7 | | 合并利润表 | 8 | | 公司利润表 | 9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 | |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3 | | 财务报表附注 | 14 - 109 | 6-1-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6-1-1 一、审计意见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
芯原股份_1-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2-02 09:16
股票代码:688521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VeriSilicon Micro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0A)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 ...
芯原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0 09:20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致: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 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芯原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 ...
芯原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0 09:18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0 号张 江大厦 20 楼芯原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55,001,77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55,001,77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51.0094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