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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4 11:02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权益变动前,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后,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分别持有公司 171,232,876 股股份和 1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方面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 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5%;另一方面,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 银金融")和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通工 融")作为一致行动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后,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5.49%。 2、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 3,554,364,60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2.9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 3,554,364,604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银金融、诚通工融)
2024-11-14 11:0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盐田港 股票代码:000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4 号 5 层 F2-1(B)5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诚通大厦 10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 ...
盐田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1-14 11: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声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市盐田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盐田港股份")委托,担任盐田港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 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盐田港股份、交易对方和有关各方提 供。盐田港股份、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 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4-11-14 11:02
股票代码:000088 股票简称:盐田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港集团)
2024-11-14 11:0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盐田港 股票代码:000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盐田港海港大厦 21-26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盐田港海港大厦 21-26 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1:0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 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 次重组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 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1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6 号格式准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
盐田港: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11-14 11:0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
盐田港: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2024-11-14 11:02
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 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由 4,285,724,351 股增加至 5,199,483,346 股。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 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10:1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盐田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黄圆丽律师、王成昊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 ...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1 10:1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