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fu Straits (pingta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0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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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 ...
平潭发展: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形成监事会决议;此外,公司监事 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会议,并在会议上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 能,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法定程序共召开七次会议。 (一)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参加表决监事 3 ...
平潭发展: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娟女士、卢晓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罗娟女士、卢晓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平潭发展: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娟)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 大会,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于重大事项,我从财务、法律、 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审阅,发表意见,并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与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如下: | 独立 | | | 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应出席 | 现场出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 | | 应出席 | 实际出 | | 姓名 次数 | 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投票表决情况 | 次数 | 席次数 | | 罗娟 7 | 1 | 6 | 0 | 0 | 对全部议案均 投同意票 | 1 | 1 |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 ...
平潭发展: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晓晨)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认真、谨慎、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 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晓晨:男,1964 年出生,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 江西昂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远东集团总裁、江西安华欣兰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浦东食糖易中心有限公司总裁、宏仑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8)董 事。现任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董事,优势金控(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兼副董事长,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深 ...
平潭发展: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3:56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 ...
平潭发展: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4-04-24 13:56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控股子公司中福建材城进 行破产重整的事项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院裁定受理。 二、风险提示 鉴于中福建材城破产预重整申请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能否进入预重整程序 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法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及中福建材城将依法配合法院对预 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作为中福建材城的债权人,将积极参与配合预 重整工作,保证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或撤消特别处理、暂停 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3: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其规范运作, 保证股东大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准则、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3: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 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召集与主持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 月召开一次。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 ...
平潭发展: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3: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等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公司对截 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末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