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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
恒天海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0:05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各位监事。公司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江桂主持,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二四年四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董事 |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7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 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报告期 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 ...
恒天海龙: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军)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发挥专业 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建军,山东北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执行合 伙人兼主任会计师,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和正高级 会计师职称。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注会系列二期)、潍坊市会计领军人才。 于2019年6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 ...
恒天海龙: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1 10:05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1 1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和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 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1 10: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 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 审议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